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联系我们
dongh1
首页 单位简介 新闻中心 地质勘查 工勘施工 党群工作 地勘文化 职能管理 廉政建设 互动交流
今天是:      站内检索
您当前所在的位置:首页 > 党群工作 > 党建工作
中共安徽省地矿局313地质队委员会党支部工作若干规定
编辑日期:2007/12/13  责任编辑:管理员    阅读次数: 次  [ 关 闭 ]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队党支部工作,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市直机关党支部工作若干规定》等党内有关规定,结合我队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全队各党支部是党在我队设立的基层组织,是对全队党员进行教育、管理、监督的组织者和实践者,是全队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
第三条 各党支部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发展这个第一要务,结合本单位的工作任务和特点,加强和改进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和制度建设,加强党内监督,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促进本单位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为实现富民强队服务。
第二章 党支部的组织设置
第四条 凡正式党员3人以上,成立党的支部。党员10人以上的设立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党员不足10人的不设立支部委员会,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支部书记人1人,必要时增选副书记1人。
第五条 党的支部委员会,一般设书记和组织、宣传、纪检等委员。支部书记由支部委员会选举产生,报队党委批准。
第六条 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两年(总支每届任期三年),它在支部党员大会闭会期间,负责领导和处理日常工作。
第七条 党员人数较多的支部,可划分若干个党小组。党小组在党支部的领导下团结、教育和管理党员,保证支部各项决议和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第三章 党支部的主要任务
第八条 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党中央、上级组织和本组织的决议,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团结和组织党内外干部群众,支持和协助本单位行政负责人完成本单位所担负的任务。
第九条 组织党员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决议,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
第十条 对党员进行严格教育和管理。教育党员坚定理想信念,增强使命感和荣誉感,永葆党的先进性;严格党的组织生活,督促党员切实履行义务,保障党员的权利不受侵犯。
第十一条 对党员进行监督,积极维护和严格执行党的纪律,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坚决同腐败现象斗争。
第十二条 做好本单位工作(生产)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推进全队精神文明建设、政治文明建设,了解、反映职工的意见,维护职工的正当权益,帮助职工解决实际困难。
第十三条 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培养和考察,做好发展党员工作,重视在工作(生产)一线和青年中发展党员。
第四章 党支部成员的主要职责
第十四条 党支部书记主要职责:
(一)负责召集支部委员会和党员大会,传达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组织的决议、指示。研究安排党支部工作,对支部的重大问题及时提交支部委员会和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决定。
(二)了解研究党员、职工的思想政治状况,做好党员的思想政治工作。
(三)检查督促支部工作计划、决议的执行,注意解决在执行中出现的问题,按时向支部委员会、支部大会及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
(四)经常与同级行政负责人交流情况,协调工作,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
(五)按时主持召开支部委员会的民主生活会,引导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增强团结,充分发挥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作用。
第十五条 党支部组织委员的主要职责:
(一)了解掌握支部的组织状况,根据需要,提出党小组的设置和调整意见,检查和督促党小组开展组织活动。
(二)负责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和预备党员进行教育,培养和考察,提出发展党员的意见,具体办理接收新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的手续。
(三)负责党员评议、选举、表彰和统计等具体工作,接转组织关系,按时收缴党费。
第十六条 党支部宣传委员的主要职责:
(一)了解党员、职工的思想状况,提出宣传教育的工作意见。
(二)组织党员学习,拟订学习、培训计划。
(三)积极宣传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根据队党委的工作安排,围绕队各个时期的中心任务,开展主题教育活动和其它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
第十七条 党支部纪检委员的主要职责:
(一)对党员进行党风党纪教育,提出加强纪律、端正党风的建议和办法。
(二)受理群众对党员的检举、控告,对党员违纪行为进行调查,并提出处理意见。
(三)受理和传递党员的控告和申诉,及时向支部和队党委汇报,维护党员权利。
(四)对受党纪处分的党员进行教育考察。
第五章  党的组织生活
第十八条 党的组织生活的主要内容:
(一)传达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决定、报告和文件,结合本单位的实际,讨论本支部贯彻落实的计划、意见和措施,并提出建议。
(二)组织党员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章和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不断提高党员的思想理论和政策水平,增强党性修养和业务能力。
(三)听取党员思想汇报,检查党员工作、学习和完成支部交办任务以及发挥党员作用等情况。
(四)坚持和健全党内民主生活会等制度,定时组织开好中层干部民主生活会。
(五)关心职工,反映职工的意见和要求,帮助解决工作、学习、生活中的实际困难。
(六)讨论发展党员工作,认真落实培养、教育和考察入党积极分子的具体措施。讨论预备党员的转正问题。
(七)检查党员执行党章、党规党纪等情况,讨论党支部和党员在党风党纪方面存在的问题,弘扬正气,表彰先进;对犯错误的党员进行批评、教育和处分;依据党章和有关规定,处置不合格党员。
(八)组织参观革命遗址、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新成就,观看有教育意义的电影、电教片,听取模范典型事迹介绍,使党员受到形象生动的思想政治教育和科技文化知识教育。
第十九条 党的组织生活管理主:
(一)加强教育。党支部要对党员进行严格遵守党的组织生活制度的教育,使党员明确参加党组织生活的意义和要求,提高参加组织生活的自觉性。
(二)健全制度。要根据党章和党内有关规定,结合本单位特点,建立健全党的组织生活和各项规章制度,并抓好落实。处理好党的组织生活与行政工作关系,做到两不误、互促进。
(三)注重效果。支部委员会要认真研究,每次会议和活动有一个中心议题,参会人认真做好发言准备,主持人要注意引导和掌握,以提高会议的效果。
(四)督促检查。发现党员无故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党支部 要及时给予批评教育,或让其说明原因,或视情让其作检讨。对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的党员,按照党章规定严肃处理。
第六章 党内监督
第二十条 党支部对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监督的主要内容:
(一)能否遵守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维护中央权威,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决议,决定及工作部署。
(二)能否遵守宪法、法律,坚持依法执政。
(三)能否贯彻民主集中制,实行民主决策、科学决策。
(四)能否在干部选拔任用中执行党和国家有关规定。
(五)能否坚持实事求是,认真调查研究,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
(六)能否密切联系群众,实现、维护、发展人民群众根本利益。
(七)能否参加所在党支部的组织生活,完成党组织分配的工作任务。
(八)能否廉洁自律,严格按制度办事。
第二十一条 党支部实施监督的主要方法
(一)定期检查党员参加组织生活情况,并向全体党员通报。
(二)定期开好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
(三)列席本单位行政负责人召开的有关会议。
(四)做好职工群众来信来访工作。
第七章  党内制度
第二十二条 “三会一课”制度。党的“三会一课”是指支部党员大会,党支部委员会会议、党小组会和上党课。支部党员大会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支部委员会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一次,党小组会每月召开一次。一般每季度上一次党课,坚持领导干部上党课。
第二十三条 民主生活会制度。定期召开党的民主生活会,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交流思想,总结经验教训,提高党员素质,增强党支部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支部委员会、党支部的民主生活会一般每年不少于1次。
第二十四条 民主评议党员制度。评议党员是党支部对党员的思想、工作、学习、党性观念等方面进行的全面评价和考核。一般一至二年一次。
第二十五条 发展党员制度。党支部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认真制定和实施发展党员工作计划。成熟一个发展一个。加强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的教育、培养和考察,在工作(生产)一线和青年中发展党员。
第二十六条 党支部工作目标管理制度。从思想建设、组织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四个方面制定具体的党支部工作管理考评细则,年终进行全面考核打分,考核结果将作为评先评优的依据。
第二十七条 党费收缴制度。支部组织委员负责党费的收缴工作,党支部对不按照规定交纳党费的党员,及时进行批评、教育。对无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交党费的,按自行脱党处理。党支部在党员大会上报告党费收缴情况,每年向党员公布一次。
第八章 党支部自身建设
第二十八条 党支部委员尤其是党支部书记,应选党性强,作风正,有一定马克思主义理论水平和党务工作知识,得到群众信任,工作能力较强,具有敬业奉献精神的同志担任。
第二十九条 支部委员会“一班人”要加强学习,增强团结,互相支持,共同进取。要正确处理本职业务工作与党支部工作的关系,创造性地开展好支部工作。
第三十条 支部委员会要按期换届改选,及时补齐缺额的委员,注重经常性整改,不断提高战斗力。
第九章 附 则
第三十一条 本规定由中共313地质队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三十二条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实施。如上级党组织有新的规定,以上级规定为准。
 
首 页 | 单位简介 | 新闻中心 | 地质勘查 | 工勘施工 | 党群工作 | 地勘文化 | 职能管理 | 廉政建设 | 互动交流
版权所有 安徽省地质矿产勘查局313地质队 Copyright © 2007-2011 www.ah313.cn All Rights Reserved 技术支持:龙讯科技
地 址:安徽省六安市佛子岭中路103号 邮 编:237010 电 话:0564-3315046 皖ICP备07503094号
您是第 位访问者!

皖公网安备 3415010200000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