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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09年度全省档案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编辑日期:2009/1/8  责任编辑:管理员    阅读次数: 次  [ 关 闭 ]
各市人事局,省直及中直驻皖各单位:
    根据省档案局、省人事厅《关于印发<安徽省档案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的通知》(皖档联发〔2002〕6号)精神,现就我省2009年度档案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科目及答题方式
    我省档案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分为中级(档案馆员)、初级(档案助理馆员和档案管理员)两个级别。考试科目为《基础理论知识》和《档案工作实务》。具体考试时间为:2009年5月9日上午9:00-11:30考《基础理论知识》(中、初级),下午2:00-4:30考《档案工作实务》(中、初级)。考试采取闭卷方式,用蓝色或黑色钢笔(或圆珠笔、签字笔)在试卷上作答。
    二、报考条件
    (一)根据《安徽省档案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参加档案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纪守法;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档案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履行岗位职责,恪守职业道德;
    2、按有关规定,参加档案专业继续教育培训,取得相应的继续教育证书。
    (二)大学专科及中专毕业的人员,需参加档案管理员资格考试。除具备上述基本条件外,还应在毕业后从事档案工作满1年。
    (三)参加档案助理馆员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上述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档案专业工作满1年;
    2、大学专科毕业后,从事档案专业工作满2年,或大专毕业担任管理员职务满1年;
    3、中专毕业后,从事档案专业工作满4年,或中专毕业担任管理员职务满3年。
    (四)参加档案馆员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上述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博士学位;
    2、取得硕士学位,从事档案专业工作满1年;
    3、取得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后,从事档案专业工作满2年;
    4、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档案专业工作满4年,或大学本科毕业担任助理馆员满3年;
    5、大学专科毕业后,从事档案专业工作满6年,或大学专科毕业担任助理馆员满4年;
    6、中专毕业后,从事档案或相近专业工作满15年,且担任助理馆员满4年;
    7、原已评聘非档案系列中级专业职务,现从事档案专业工作满1年且业务考核合格者;
    8、原已评聘非档案系列助理级专业职务任职满4年,且从事档案专业工作满1年,业务考核合格且具有大专以上学历者;中专毕业,除具备上述条件外,还需从事专业工作满15年。
    因违反考试纪律,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2004年原人事部令第3号)处理,尚在停考期内的考生,不得报名参加考试。
    三、报名、报考资格审查、缴费时间及办法
    (一)网络方式提交报名信息
    考生须于2009年2月10日至27日登陆安徽人事考试网(http://www.apta.gov.cn),按照网站规定的流程填写个人报名信息、上传本人照片,并于次日中午12时后上网查看照片审查结果。凡照片审查不合格的,要重新上传照片;照片审查合格的,即可下载打印报名表。
    各考区信息管理人员应及时登陆安徽人事考试网后台进行照片审查,确保报名工作顺利进行。
    (二)报考资格审查
    考生根据规定的报考条件,携带有关报名材料(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及职务聘任证书、继续教育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以及从安徽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的报名表)和报考费,按属地原则到当地人事部门办理报名手续,各市人事局、档案局于3月5日前完成报考资格审查工作。在肥省直及中直单位考生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于3月4日前将报名材料和报考费交所属单位人事部门,各单位人事部门于3月5日将通过初审人员的报名材料、报考费、《2009年度档案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考资格审查汇总表》(附件1)送省人事考试院。届时省人事厅、省档案局现场进行省直考区报考资格终审。省人事考试院不受理考生以个人名义报送的材料。凡在报名审查中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条件者,即予取消报考资格;对弄虚作假者,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现场缴费
    通过报考资格审查后方可缴纳报考费。报考费应在报考资格审查现场以手工方式收取,届时各考区信息管理人员应登陆安徽人事考试网后台将已缴费考生作手工缴费标记。
    四、考点设置及准考证办理
    省人事考试院对全省报名信息进行汇总,根据报名情况安排考点、编排考场和准考证号码。考生可于2009年5月4日至8日登陆安徽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本人准考证。
    五、教材征订和考前培训
    全省档案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教材征订和考前培训工作由省档案局组织实施。培训工作应坚持“考培分开”和“考生自愿”的原则。具体实施办法由省档案局另行通知。
    六、考试费用
    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皖价费〔2006〕240号文件精神,考生应缴考试费用为每人120元。各市按每科10元提留,其余款项于3月10日前上缴省人事考试院;省直、中直单位于3月5日现场全额上缴考试费用。
    七、注意事项
    考生应考时须遵守《考场规则》和考试纪律,并携带黑色或蓝色钢笔(或签字笔、圆珠笔),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准考证进入考场,严禁将通讯工具带入考场座位。
    考试考务组织工作按《安徽省人事考试工作规则》实施。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处理,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2004年原人事部令第3号)执行。
    2009年度全省档案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严格按规定的时间、要求准确上报有关报名材料和报名信息。各级人事部门对考试各环节要精心组织,严格实施,严明考风考纪,严禁弄虚作假,确保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附件: 2009年度档案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资格审查汇总表
  
二○○八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相关文件1:2009年度档案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资格审查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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