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队因生产需要拟采购铂金坩埚,现公告如下:
一、供应商要求
1、在满足采购方要求的前提下,可就下述采购清单中的货物及相关要求,在采购方要求时间内,向我队做出书面报价。
2、成交原则:在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前提下,以优质优价的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
3、供应商的此次报价,不可撤回。否则,该供应商将被记入负面诚信记录,以后不得参与我队的所有采购活动。
4、付款方式:设备送达我单位后,双方派员将物品送至安徽省金银饰品宝玉石产品监督检验站,随机抽取2只检验,其余封存。检测费用我方承担,质量合格1周内支付全款,供应商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质量不合格合同自行终止。
5、报价时间截止时间:2019年1月21日上午11:30。
二、采购设备名称、型号、技术要求
产品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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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 格
(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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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口外径
D1(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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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底外径
D2(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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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H
(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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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量
(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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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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铂金坩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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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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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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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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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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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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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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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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含量≥99.95%,无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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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编制报价函要求
1、被询价供应商应就以上货物的技术支持与服务做出书面承诺,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
2、请将报价函及相关文件资料密封后递交或邮寄六安市金安区七里站安徽省地矿局313地质队南二楼李斌文 13865754154
四、评审办法
在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前提下,以优质优价的报价人作为供应商,未成交的供应商将不做解释。
2019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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