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联系我们
dongh1
首页 单位简介 新闻中心 地质勘查 工勘施工 党群工作 地勘文化 职能管理 廉政建设 互动交流
今天是:      站内检索
您当前所在的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公告通知
六安市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编辑日期:2019/1/4  责任编辑:管理员    阅读次数: 次  [ 关 闭 ]

为贯彻落实《六安市燃放烟花烟花爆竹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六安市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更好地维护广大群众正常的工作生活秩序和人身财产安全,提升城市文明水平,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  工作目标

全面贯彻落实《条例》、《规定》要求,通过大力宣传引导,让禁放政策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坚持政府主导、属地管理、部门联动、全民参与原则,建立烟花爆竹禁放长效工作机制,减少因燃放烟花爆竹所带来的环境污染、噪音扰民、安全隐患,营造整洁有序、文明安定的社会环境,切实保证法律严肃性和政府公信力。

二、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由分管领导任组长,市有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六安市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管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公安局,负责组织、协调、检查、督导、调度、通报等工作。金安、裕安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也要成立相应的禁放管理工作领导机构,组建专班、分解任务,明确职责,抓好落实。

三、职责分工

(一)金安区、裕安区政府,开发区管委。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负责本辖区烟花爆竹禁放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本辖区禁放的宣传发动、督导检查、执法查处、执纪问责及综合协调。建立基层巡查队伍,做好禁放工作信息巡查、摸排、管控工作。

(二)公安部门。负责烟花爆竹的公共安全管理,查处违法违规燃放行为;查处物业服务企业、宾馆、酒店不履行劝阻或举报职责的行为;查处阻碍执行公务的行为;组织公开销毁收缴和没收的非法烟花爆竹;利用社区警务、入户走访、警民恳谈、一村一警包村联系工作和公安微博、微信公众号等开展烟花爆竹禁放宣传活动。

         (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禁放区域内烟花爆竹经营管理,对禁放区域内核发的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一律收回注销;依法查处禁放区域内违法违规经营、储存烟花爆竹行为;对禁放区域外的烟花爆竹经营商户开展禁放宣传,并督促烟花爆竹经营商户通过发放告知单等方式,引导烟花爆竹购买者遵守禁放管理规定。

         (四)宣传部门。负责制定宣传方案,组织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广泛开展禁放宣传工作,对违法违规燃放的典型案例予以公开曝光。  

         (五)纪委监委部门。负责对禁放工作失职失责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依规进行问责处理。

         (六)城管部门。负责运用市区主干道两侧广告栏、灯箱、 电子屏、城管宣传车开展禁放宣传;及时发现制止违法违规燃放行为。   

         (七)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负责督促建设、施工单位遵守 禁放规定。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做好服务区域内禁放管理以及违法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劝阻和举报工作。 

          (八)民政部门。负责监督婚姻登记、殡仪馆、陵园、公墓管理等单位遵守燃放烟花爆竹管理相关规定,引导红白喜事活动遵守我市禁放规定,不得沿途、沿街燃放烟花爆竹(含电子礼炮)。

          (九)教育部门。负责组织指导和督促禁放区域内各学校开 小手牵大手、文明全家行活动,通过学生引导家长不放烟花爆竹。

          (十)旅游部门。负责指导禁放区星级宾馆、酒店做好禁放 宣传工作,督促其通过签订合同、责任书等方式,约束各类餐饮预订者遵守禁放规定,督促其切实履行日常劝阻、制止和举报职责。

(十一)工商质监部门。负责烟花爆竹销售门店的工商行政管理,对不符合条件的依法吊销营业执照;在工商登记过程中书面告知新开业企业、商户不得因开业违法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负责烟花爆竹产品质量监督工作。

(十二)交通运输部门。负责在禁放区域内各汽车站、公交车站点等地点大力开展禁放宣传,组织公交车、出租车等营运车辆开展禁放宣传;加大对客运站站点的检查力度,及时发现和制止携带烟花爆竹乘坐客运车辆的行为。

(十三)财政部门。负责烟花爆竹禁放管理工作的经费保障。

(十四)禁放区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负责本系统、本单位干部、职工禁放宣传和管理工作,做好源头宣传、劝阻和管理工作。

(十五)电信、移动、联通公司。负责通过发送短信等方式开展禁放公益宣传。

         四、  工作要求

         (一)全面宣传发动。金安、裕安区政府、开发区管委,各有关单位要迅速动员部署,落实工作责任,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要认真组织学习禁放管理规定,根据本单位、本部门的职责任务,细化工作措施,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并报送市禁放办。要充分利用各自资源,针对不同人群、不同地点、不同时段开展上门入户宣传发动工作,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以及群发手机短信、发放公开信、宣传资料,播放宣传音、视频,悬挂横幅、张贴标语,设置禁放标识牌等多种形式,大力开展禁放宣传活动,为禁放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强化督导检查。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原则,金安、裕安区政府、开发区管委针对重点时段、重点区域、重点场所开展督导检查;各部门针对主管行业禁放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通过条块结合形成合力;市禁放办要加强协调指导,及时调度通报。

         (三)加大执法力度。安监部门要牵头对禁放区域内烟花爆竹经营市场进行专项整治;公安机关要对违法违规燃放行为以及阻碍执行公务、暴力抗法等违法犯罪行为依法从严从重打击;宣传部门要对影响恶劣的典型案件,通过新闻媒体公开曝光;各级禁放办要公布举报电话,鼓励广大群众积极举报违法违规燃放行为。对举报事项要及时开展查证,并按规定对举报人予以奖励。

(四)建立长效机制。各单位、各部门要按照禁放工作要求,落实工作举措,压实工作责任,确保禁放工作各项措施落到实处。金安、裕安区政府、开发区管委要加强与市直行业主管部门对接联系,共同做好禁放管理工作。乡镇(街道)、村(社区)要充分发挥基层宣传员作用,做好群众的宣传教育工作。城管、公安、安监、工商质监等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强化日常管理,努力形成全社会自觉遵守烟花爆竹禁放管理规定的良好风尚。

市禁放办电话:3132186,邮  箱:lasjfb@163.com

联络员:韦良宝,电话:18860490173

             晨,电话:18860490352

 
首 页 | 单位简介 | 新闻中心 | 地质勘查 | 工勘施工 | 党群工作 | 地勘文化 | 职能管理 | 廉政建设 | 互动交流
版权所有 安徽省地质矿产勘查局313地质队 Copyright © 2007-2011 www.ah313.cn All Rights Reserved 技术支持:龙讯科技
地 址:安徽省六安市佛子岭中路103号 邮 编:237010 电 话:0564-3315046 皖ICP备07503094号
您是第 位访问者!

皖公网安备 3415010200000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