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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地质矿产勘查局313地质队地质灾害防治指挥中心A楼房屋出租公告(二次)
编辑日期:2020/11/30  责任编辑:管理员    阅读次数: 次  [ 关 闭 ]


阶梯项目咨询有限公司安徽省地质矿产勘查局313地质队委托,定于2020年1219日900分在地矿大厦会议室举办安徽省地质矿产勘查局313地质队地质灾害防治指挥中心A楼房屋出租开标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租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

层数

面积(㎡)

租期

装修期

首年租金底价

履约保证金(万元)

竞租保证金(万元)

地质灾害防治指挥中心A座

一层(A15-A23轴)

约2288㎡

3年

60 元/m2·月

16

3

地质灾害防治指挥中心A座

二层整层

约150㎡

3年

60元/m2·月

1

2

出租标的物描述仅供参考,意向承租人应在本公告期截止前现场踏勘出租标的,凡项目登记即视同已确认并认可标的范围、面积及租赁要求。

 2、标的用途要求:意向承租方须遵循的基本要求:
1)承租方使用上述房屋必须符合房屋设计用途及《六安市服务业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相关主管部门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2)承租人使用房屋,不得从事产生烟尘、噪音和刺激性气味等污染项目。

3)不得从事洗车、汽配维修、机械加工、废旧物资回收、游戏电玩等经营。

4)不得经营或存放易燃易爆或有毒有害物品。

5)不得从事其他扰民或有安全隐患行业。

6)不得从事违法项目。

7)如由此造成承租人不能按预想的方案使用房屋并导致租赁合同不能履约的,责任由承租人承担。
具体条款由出租方与承租方在《房屋租赁合同》中作具体约定。 

 3、特别说明:

1)意向承租人应在本公告期截止前现场踏勘出租标的,就出租标的相关情况主动向委托方咨询,自行了解标的可能涉及的相关法律法规及市政规定;完成报名的意向承租人都视同已实地踏勘出租标的,确认了标的范围、面积并认可租赁要求等,自愿承担因上述原因导致的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

2)本次房屋出租以列示的标的面积为限,以移交时的实际现状为准。实际移交面积与本公告中公示面积存在差异的,以实际移交面积为准,面积误差不调整成交租金。出租面积之外的建筑物、附属物(如道路、绿化、空地、停车场)均不在出租范围内,出租方不提供任何承诺及服务,如由此造成承租人不能按预想的方案使用房屋并导致租赁合同不能履约的,责任由承租人承担。

3)租赁期内,出租房屋必须由承租人本人经营,未经租赁方书面同意,不得与他人合作经营,不得以任何形式转租、分租、出借租赁房屋。

4)租赁期内,承租人负责租赁房屋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并承担租赁房屋发生的水、电、燃气、通讯(网络)、垃圾清运、物业管理、停车等相关费用。

5)租赁期内,承租人对租赁房屋进行装修、装潢时,装修、装潢方案须经出租方、原设计院和相关主管部门审核确认,且装修、装潢不得改动或破坏房屋结构。如擅自改动或破坏房屋结构,承租人应立即恢复原状,给出租方或第三人造成的损失应由承租人承担赔偿责任。租赁房屋的装修、装潢费用及租期内房屋的维修费用全部由承租人自行承担。

6)租赁期内,承租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减免租金。如因法律法规及市政规定需要拆除或改造租赁房屋而导致合同解除的,租金按照实际租赁时间计算,不足整月的按实际天数计算,多退少补。

7)《房屋租赁合同》期满或终止时,承租人投入的装修、装潢部分无偿归出租方所有和使用,并将租赁房屋在合同终止后10日内交还出租方,且不得提出任何补偿要求。

8)承租人自《成交确认书》出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委托方签订租赁合同,逾期不签合同的将视为自动放弃且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

9)其他未尽事宜详见所附《房屋租赁合同》。

二、拍租标的展示、咨询时间

公告之日起至2020年12月19日9时00分止。

三、竞租人资格、保证金缴纳及退回方式

1、凡依法设立、有效存续的境内大型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均可参与报价。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3、竞买人请于开标前到达开标会现场办理登记手续,如委托他人代为参加竞买的,需办理委托手续,逾期不予参加。

4、竞租人为个人的,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以及复印件;竞租人为单位的,需携带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办理相关手续。复印件均一式两份。

5、足额及时缴纳保证金:保证金以本人或本单位的账户转账至指定账户(以到账为准)。有意竞租者,请在开标会前一日下午17时前将竞租保证金缴纳至以下账户

户  名:安徽省地质矿产勘查局313地质队 

开户行:建设银行六安开发区支行

账  号:34001746408050572178

汇款人账户名称须与实际竞租人保持一致。以实际到账为准,不接受现金。

6、保证金退还:按公告要求确定承租人后,承租人缴纳的保证金可转为首期租金和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按年租金的10%缴纳),其他意向承租人缴纳的保证金在确定承租人后5工作日内办理退还(不计息)。保证金只退还至意向承租人缴款账户。因收款人与意向承租人名称不一致造成的保证金无法退还或迟延退还,安徽省地质矿产勘查局313地质队不承担任何责任。

四、报名登记方式及地点:

意向方应于公告期内携带以下资料提出申请,办理相关手续并缴纳竞价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公告截止前,不计息)
1、六安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承租申请书。
2、意向承租方为企事业法人应提交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事业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材料须提供原件,审查后归还);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公司章程或组织章程复印件、事业单位成立、组建相关文件复印件,符合意向承租方内部决策程序的相关承租文件。 
3、本公告“承租方应具备的基本条件”栏要求的相关资料。

4、报名登记地址:六安市佛子岭路以南、淠望路以西皖西博物馆对面六安市地质灾害防治指挥中心A楼 。

五、租金支付方式:1、租金每年支付一次,先支付后使用;履约保证金与首期租金一并支付。中标人向委托方交纳的履约保证金在合同终止且无中标人责任后无息退还。

2、标的前三年年租金按此次竞租实际成交价计算,第四年及第五年年租金均在第三年年租金基础上递增5%。租赁期满后,如承租人继续承租标的,第四年及第五年年租金均在第三年年租金基础上递增5%。

六、承租人确定方式:

本项目采用一次性报价,最高报价者得的方式确定承租人

1、最高报价是指不低于公告底价的最高报价。

2、重新招租后承租人仍少于3家或者有效租赁价格少于3家的,出租人将转为竞争性谈判或单一来源采购的方式来确定承租候选人。

七、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

承租人存在下述情况造成项目无法履约须重新组织公开租赁的,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

1)超过规定时间无正当理由不领取《成交确认书》的;

2)领取《成交确认书》后无正当理由放弃承租资格的;

3)未按照公告约定签署《房屋租赁合同》的;

4)经有权部门查实存在影响成交结果的违法行为的;

5)其他因承租人原因造成无法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

上述保证金优先抵扣本次租赁行为中交易双方的交易服务费,其他部分交由委托方处置。

八、成交公告及《成交确认书》

报价结束且无异常情况,将在网站上发布成交公告。

《成交确认书》领取时间:成交公告发布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

《成交确认书》领取地址:另形通知。

《成交确认书》领取要求:承租人为企业的须派专人携带单位介绍信(或公司授权书)和本人身份证,承租人为自然人的须携带本人身份证。

九、其他

1、任何要求澄清招标公告的意向承租人,均应于公告截止日前5个工作日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书面文字、传真等)向安徽省地质矿产勘查局313地质队提出。逾期递交的澄清文件不予受理。

2、对本公告进行的澄清、更正或更改,将在网站上及时发布(网址:http://www.ah313.cn ),该公告内容为出租公告的组成部分,对意向承租人具有约束力。意向承租人应主动上网查询。安徽省地质矿产勘查局313地质队不承担意向承租人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的责任。

3、在公告截止时间前,安徽省地质矿产勘查局313地质队可以视具体情况,延长公告截止时间,并在网站上发布变更公告。

十、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 18788822898

地址:六安市佛子岭路以南、淠望路以西皖西博物馆对面六安市地质灾害防治指挥中心A楼

 

安徽省地质矿产勘查局313地质队

阶梯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2020年11月30日

 

附件资料

附件1:

一、报价一览表

竞价人名称

 

报价(元)

标的名称:             报价   元/m2·月

租赁业态

 

备注

1、标的为六安地质灾害防治指挥中心1层(东半部)、2-3层(整层),竞价人可自行选择其中一个进行报价,也可选择多个报价,选择多个报价的需分标的分别报价。

2、本表格需密封袋密封,并于一次性报价期时间内提交,预期不予接收

3、 所有封袋上都应注明报价人名称,并注明“在 年月  日  时开标之前不得拆封”字样并加盖报价人公章及法人印章或个人签章。

4、送达地址:六安市地质灾害防治指挥中心A楼

 

竞价人(盖章):_________

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2: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致:

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                (公司住所)的                     (公司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姓名)代表本公司授权        (代理人的姓名)为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贵方组织的某项目(项目编号:某编号)”的意向承租人资格审查、竞价、租赁合同的签订,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

 

本授权书于            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意向承租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         

代理人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身份证号码:            

联系方式:             

 

 

 

 

附件3:

退还保证金声明函

致: 

我方为某项目(项目编号:某编号)”所提交保证金人民币         元(大写:            )已于          日以银行主动划账方式划入你方账户。附件为贵中心出具的往来结算收据(复印件加盖意向承租人公章)。

退还保证金时请按以下账户退还我方。若由于内容不全、内容错误导致竞买保证金未能及时退还或退还过程中发生错误,其责任和损失由我方全部承担。

单位全称:           

开户银行:             

开户账号:           

 

意向承租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联系人:             

  话:           

    月    日

注:意向承租人指定的收款账户须为意向承租人本单位账户。

 

 

附件4:

 诺 函

致:

 我方为对租赁公告表示完全响应,遵照租赁公告的要求,特此确认并承诺:

1、我方确认,我方已仔细阅读并研究了贵方的《某项目公告》(项目编号:某编号)及其附件,我方完全熟悉并遵循其中的要求、条款和条件,充分了解标的情况。

2、我方确认,我方完全同意租赁公告制定的交易规则。

3、我方保证:我方为参与本项目所提供的材料均为真实、合法、完整,否则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4、我方承诺,完全知晓并接受租赁公告及所附租赁合同条款的全部内容,当我方被确认为意向承租人,自该项目《成交确认书》出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委托人签订合同。如因我方原因导致合同未在规定期限内签订,贵方有权扣除我方已缴纳的保证金作为违反本承诺的违约金。

特此承诺。

意向承租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址:       

联系人:           

  话:         

    月   日

附件5:

 屋 租 赁  同

房屋出租方(甲方):

房屋承租方(乙方):

合同签订地点:

合同签订时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租赁房屋的地址、面积、用途

房屋座落于                                  间数     建筑面积       m2租赁用途                              

乙方使用租赁房屋必须符合房屋设计用途及《六安市服务业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等相关要求,若由此造成乙方不能按预想的方案使用房屋并导致租赁合同不能履约的,责任由乙方承担。

第二条:租赁期限

房屋租赁期限自               日起至               日止,计     年整。

第三条:履约保证金

房屋履约保证金为人民币                                 (¥      元),乙方应在接收房屋之前将履约保证金交付给甲方。如乙方承租期间无违约情况发生,该保证金在租赁期满后退还乙方(不计息);如乙方发生违约行为,则违约金将直接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合同期满或合同解除后,乙方应及时结清承租期间应承担的租金及各项费用(含违约金),否则此类款项将直接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第四条:房屋租金、交纳方式、交纳时间

(一)首年租金为人民币:                    (¥         元)。递增情况                              

(二)乙方将租金缴至甲方指定的账号,或按双方书面商定的方式进行支付。合同期内如甲方需要变更租金结算账户,应及时将变更后的账户书面通知乙方。

(三)乙方须在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甲方缴纳首期租金计:                        (¥                元),租金每支付一次,先支付后使用,以后每期租金应在下一个使用期开始  日前向甲方支付。

第五条:房屋交付

1、甲方收到乙方履约保证金及首期租金后,应于日内将租赁房屋交付给乙方。乙方未及时付清应付款项的,甲方有权拒绝交付房屋且不承担违约责任,实际租赁期不进行顺延,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全部由乙方自行承担;

2、甲方原因推迟交房,则将租赁终止时间进行等长时段的顺延,实际租期保持不变。

3、甲方交付租赁房屋时应保证房屋本身及附属设施、设备处于正常使用状态(招租时另有约定的除外),《租赁房屋现场交接清单》经双方交验签字并移交房门钥匙后视为交付完成。

第六条:房屋收回

1、租赁期满或租赁合同解除后,乙方必须在租赁期满或租赁合同解除后   日内无条件将房屋归还甲方。

2、乙方交还房屋时应保证房屋本身及附属设施、设备处于完好状态,租赁期内乙方添置的可移动的物品可自行收回,但对于装修、改造后不可移动的建筑和设施设备,须按照当时的状况完好无偿地移交给甲方。

3、对于该房屋内乙方未经甲方同意遗留的物品,甲方有权自行处置。

4、甲乙双方现场验收交接后在《租赁房屋现场交接清单》上签字,甲方收回房屋。

第七条:装修改造

1、房屋租赁期间,乙方因经营需要对租赁房屋进行装修的,所需全部费用由乙方承担;房屋进行装修前必须以书面形式征得甲方同意,乙方装修中应确保不会破坏房屋主体结构并不得破坏或改变甲方与相临产权人的产权界限,否则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和引起的产权纠纷责任全部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监督装修施工过程,并有权提出必要的整改意见。

2、如乙方因经营需要对安全、消防、水、电、通讯等基础设施、设备进行改造或升级的,须事先征得甲方的同意方可进行,改造升级的施工由乙方负责,所需各项费用均由乙方承担;设施改造升级后不可移动的部分应在租赁结束后完好无偿地移交给甲方。

3、在房屋装修及设施、设备改造过程中,乙方必须加强施工现场管理,施工过程中造成的安全事故责任及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甲方对乙方进行房屋装修或设施改造施工中造成的安全事故及经济损失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八条: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按期向乙方收取房屋租金并出具收款票据。

2、甲方应为乙方提供办理经营证照所需租赁证明等相关材料。

3、甲方对房屋主体结构的安全负责,并负责房屋主体结构日常的维修、维护。

4、甲方按现状提供租赁房屋现有的附属设施、设备供乙方使用,但不承担合同期内此类设备的检测、维修、使用、监管等义务,租赁期内此类设备发生安全责任事故,甲方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5、在租赁期限内,甲方如以出售、赠与、互易、出资、或其他方式全部或部分变更租赁房屋的产权,应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乙方。

6、甲方应保证租赁房屋无产权纠纷,如有纠纷,由甲方负责处理并承担相关责任,如因此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由甲方负责赔偿。

第九条: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经营项目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并根据主管部门的要求办妥相关环评、消防备案及经营证照等相关手续。

2、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按时支付租金及承担各项费用,租赁期间该房屋产生的水费、电费、卫生费、电话(网络)费、物业管理费、电视收视费、供暖费等各项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3、乙方负责合同履行期内房屋日常维护管理、安全、消防、门前三包等事项并承担产生的相应费用。

4、乙方负责房屋附属设施、设备使用期间的安全检测、维护保养、故障维修等事宜,所需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如因乙方对设施、设备使用不当或监管不当所造成的安全责任事故,其责任及损失由乙方承担。

5、乙方应按照消防部门要求配备齐全并及时更新消防设施设备,应保证消防通道畅通。甲方及上级部门对租赁房屋内安全消防设施进行工作检查时,乙方应予以配合,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等问题应及时整改。

6、如房屋主体结构需要维修、维护的,乙方须书面告之甲方。

乙方在日常经营时应协调好与其他业主以及物业公司之间的关系,同时应避免损害甲方的权益。

7、租赁期内如甲方出售房屋产权,则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租赁期内该房屋所有权发生变动的,本合同在乙方与新所有权人之间仍具有法律效力。

  8、合同到期前,乙方有意继续承租的,应参加新一轮的房屋招租竞标,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的权利。

第十条:合同的解除

(一)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按照项目公告及有关承诺签订合同,不得擅自变更。甲、乙双方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对任何因双方擅自变更合同引起的问题和合同风险由双方自行承担。

(二)因甲方单方面要求而提前解除合同,甲方应对乙方装修部分在进行专项评估后进行补偿。

(三)因乙方单方面要求而提前解除合同、以及租赁到期合同自然解除的,乙方承租期间因经营需要所实施的装修改造部分,甲方不作任何形式的补偿。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解除,按乙方实际承租时间结算租金及各项费用,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互不进行任何经济补偿,甲方对于乙方承租期间的装修部分不进行任何形式的补偿,如果政府部门、拆迁单位对于房屋的装修部分进行专项经济补偿,则该项装修补偿款为乙方所得:

1、该房屋因城市建设需要被依法列入房屋拆迁范围的。

2、因房屋所在地段整体性商业开发等需要拆除该房屋的。

3、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致使房屋毁损、灭失或造成其他相关损失的。

4、其他不可预见的因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

(五)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房屋,责令乙方限期清场搬离,此类情形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对于乙方承租期间所实施的装修改造部分不进行任何补偿:

1、擅自将该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给第三人的,不得与他人合作经营。

2、不支付或者不按照约定支付租金达日的。

3、欠缴各项费用达(¥        元)的。

4、擅自拆改变动或损坏房屋主体结构的。

5、利用该房屋从事违法活动的。

6、因乙方自身原因,未能处理好邻里关系导致甲方被投诉、起诉或陷入其他争议、纠纷的,以及有其他损害甲方利益行为的。

第十一条:甲方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约定时间交付该房屋,每延迟一天应按元/天的标准承担违约赔偿金(或按延迟的时间对租赁期限做相等的顺延)。

2、甲方未及时对房屋主体结构进行维修、维护,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须承担责任并赔偿损失。

3、租赁期内,甲方因单方面原因需提前解除合同的,应提前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否则须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元)。

4、如因该房屋的产权纠纷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负责评估损失并予以补偿。

第十二条:乙方违约责任

1、乙方有本合同第十条第五款所列行为之一的,应承担违约责任,并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元)。

2、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对该房屋进行装修或在施工中破坏房屋结构、附属设施设备、产权界限的,甲方除有权要求损失赔偿外,乙方还须对损坏部分进行维修复原。

3、租赁期内,乙方因单方面原因需提前解除合同的,应提前    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并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剩余租期总租金的    %

4、租赁期内乙方未按约定时间支付租金,除须补交租金外,每迟付一天应按          /天标准承担违约金。

5、租赁到期或合同解除后,乙方未按约定时间清场并返还甲方房屋的,除须按最后一期租金标准补交延迟交房时间段内的租金外,每延迟一天还应按     /天标准承担违约金。

6、乙方承租期内发生的违约金均直接从乙方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另行缴纳。

第十三条:乙方接收房屋后,该处租赁房屋、附属设施及所存放物品的全部安全及消防责任均由乙方完全承担。租期内如果发生因乙方经营违反安全消防规定、消防器材配备不齐全、安全管理混乱且不予整改的、或对于突发安全消防事件处置操作失当而造成经济财产损失的,则视为乙方重大违约行为,乙方须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及法律后果,同时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

第十四条:特别约定

第十五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如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采取以下方式处理:

1、向甲方所在地仲裁机构提请仲裁;

2、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六条: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加注合同签订日期)、盖章后生效。

合同签订地点:

本合同一式份,其中甲方执份,乙方执份,相关部门备案份。

出租方(盖章):             承租方(盖章):    

代理人:                    代理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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