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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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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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及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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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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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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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豪瑞德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厂房出租(第二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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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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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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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DZD-2023-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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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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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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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豪瑞德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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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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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及报价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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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告期:2024年1月9日9:00时始至2024年1月16日9:00时止。
2、竞价日期:2024年1月16日9:00时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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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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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标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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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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层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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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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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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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
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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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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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租金装修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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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金底价(万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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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约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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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价保证金(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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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豪瑞德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工业厂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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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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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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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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厂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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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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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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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2054万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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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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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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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标的房屋安徽豪瑞德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厂房位于六安市金安区经济开发区创业路以南,共有一栋厂房和多间办公配套用房;周边厂房密集、人口众多,地理位置优越、交通便利。标的房屋使用不得影响周边厂房的正常生产,不得违反现行相关法律法规,如因乙方使用或相关原因引起投诉,而无法正常使用的或被相关执法机构查处等一切事宜,责任由承租方自行承担,出租方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2、所租赁房屋证件齐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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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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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赁用途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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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向承租方须遵循的基本要求:
1、承租方使用上述房屋必须符合房屋设计用途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承租人使用房屋,不得从事产生烟尘、噪音和刺激性气味等环保污染项目,不得经营或存放易燃易爆或有毒有害物品,不得从事其他扰民或存在安全隐患行业,不得从事违法项目。承租时,在附件四中明确承租用途,如由此造成承租人不能使用房屋并导致租赁合同不能履约的,责任由承租人承担。具体条款在《房屋租赁合同》中约定。
2、如若租赁期内承租人从事对厂房后续安全造成影响,一切后果由承租人负责。费用有承租人承担。
3、承租人如因单方面原因租赁未满一年提前退租,须交纳等价于叁个月租金总和的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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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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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意向承租人资格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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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凡依法设立、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参与报价。
2、竞租人请于开标前到达开标会现场办理登记手续,如委托他人代为参加竞租的,需办理委托手续,逾期不予参加。
3、竞租人需携带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身份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办理相关手续。复印件均一式两份。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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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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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意向承租人的特别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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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意向承租人应在本公告期截止前现场踏勘出租标的,就出租标的相关情况主动向出租方咨询,自行了解标的可能涉及的相关法律法规及市政规定;完成报名的意向承租人都视同已实地踏勘出租标的,确认了标的范围、面积并认可租赁要求,确认该租赁物及周边环境符合意向承租人的竞标条件,自愿承担因上述原因导致的一切后果及法律责任;
2、本次房屋出租以列示的标的面积为限,以移交时的实际现状为准。实际移交面积与本公告中公示面积存在差异的,以实际移交面积为准,面积误差不调整成交租金。出租面积之外的建筑物、附属物(如道路、绿化、空地、停车场)均不在出租范围内,如由此造成承租人不能使用房屋并导致租赁合同不能履约的,责任由承租人承担。
3、租赁期内,出租房屋必须由承租人本人经营,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转租、分租、出借租赁房屋;
4、租赁期内,承租人负责租赁房屋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并承担租赁房屋发生的水、电、通讯(网络)、垃圾清运、物业管理、停车等相关费用。
5、租赁期内,承租人对租赁房屋进行装修改造,其方案须经出租方书面同意,且不得改动或破坏房屋结构。如擅自改动或破坏房屋结构,承租人应立即恢复原状,给出租方或第三人造成的损失应由承租人承担赔偿责任。租赁房屋的装修费用及租期内房屋的维修费用全部由承租人自行承担。
6、租赁期内,承租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减免租金。如因法律法规及市政规定需要拆除或改造租赁房屋而导致合同解除的,租金按照实际租赁时间计算,不足整月的按实际天数计算,多退少补。
7、《房屋租赁合同》期满或终止时,承租人投入的装修无偿归出租方所有,并将租赁房屋在合同终止后10日内交还出租方,且不得提出任何补偿要求。
8、承租人自《成交确认书》出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逾期不签合同的取消中标资格且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
(九)其他未尽事宜详见所附《房屋租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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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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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金支付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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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租金每一年支付一次,先支付后使用;履约保证金与首期租金一并支付。中标人向出租方交纳的履约保证金在合同终止且无承租人责任后无息退还。
2、标的前三年年租金按此次竞租实际成交价计算,第四年及第五年年租金均在第三年年租金基础上递增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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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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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租人确定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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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采用多轮报价,最高报价者得的方式确定承租人
注:1、最低报价是指不低于公告底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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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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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保证金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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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汇至以下账户:
单位名称:安徽豪瑞德机械制造有限公司账号
开 户 行:中国银行六安开发区支行
账 号:182707190249
注意事项:
1.意向承租人必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向出租标的对应的保证金缴纳账号足额汇入保证金;
2.保证金支付以到账时间为准,意向承租人须确保缴纳的保证金在公告截止时间前到账;
3.如因账号错误、保证金数额不足、保证金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账等原因造成未能报名成功,出租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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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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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保证金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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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公告要求确定承租人后,承租人缴纳的竞价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其他意向承租人缴纳的保证金在确定承租人后7个工作日内按原账户无息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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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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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交公告及《成交确认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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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价结束且无异常情况,将在网站上发布成交公告。
《成交确认书》领取时间:成交公告发布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
《成交确认书》领取地址:六安市佛子岭中路103号
《成交确认书》领取要求:承租人指派专人携带单位介绍信(或公司授权书)和本人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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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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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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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租人存在下述情况的,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
(1)超过规定时间无正当理由不领取《成交确认书》的;
(2)领取《成交确认书》后无正当理由放弃承租资格的;
(3)未按照公告约定签署《房屋租赁合同》的;
(4)经有关部门查实存在影响成交结果的违法行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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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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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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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任何要求澄清招租公告的意向承租人,均应于公告截止日前3个工作日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书面文字、传真等)向出租方提出。逾期递交的澄清文件不予受理。
2、对本公告进行的澄清、更正或更改,将在网站上及时发布(网址:http://www.ah313goc.cn ),该公告内容为出租公告的组成部分,对意向承租人具有约束力。意向承租人应主动上网查询。出租方不承担意向承租人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的责任。
3、在公告截止时间前,出租方可以视具体情况,延长公告截止时间,并在网站上发布变更公告。
4、本项目代理服务费4000元,由承租方在领取《成交确认书》时一次性支付给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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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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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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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向承租方应于公告期内携带以下资料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申请,办理相关手续并缴纳竞价保证金。
(到账截止时间为公告截止日2024年1月15日12:00时前)
1、意向承租方应提交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事业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材料须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2、本公告“承租方应具备的基本条件”栏要求的相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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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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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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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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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丁工,联系电话:180750827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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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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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六安市凯旋国际广场9楼)
联系人: 王工, 联系电话: 19154177180/0564-3279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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